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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
1、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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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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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指南五步走
第一步:進入申報界面
第二步:選擇扣除年度
第三步:填寫扣除信息
第四步:設置扣除比例
第五步:選擇申報方式
PS:如何查看自己的申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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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解答
政策出臺以后,大家更關心的是如何實施,以及實施的細節問題。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以下是問題匯總。
Q1: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該項政策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按照每名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具體扣除方式上,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選擇由夫妻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監護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規定扣除。
Q2:納稅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該政策?
1、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申報當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發工資時補充扣除;(例如納稅人4月份將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單位在發放4月份工資時即可為納稅人申報1至4月份累計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
2、平時發工資沒有扣除的,或者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補充扣除。
Q3: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資料嗎?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
納稅人在申報享受時,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或向單位提供嬰幼兒子女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號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無需向稅務機關報送證明資料。
納稅人需要將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留存備查。
Q4:納稅人暫未取得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的,如何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暫未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居民身份證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
后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號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果嬰幼兒名下是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件信息,也可以作為填報證件。
Q5: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
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規定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Q6:嬰幼兒子女的范圍包括哪些?
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等受到納稅人監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
Q7: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由誰來扣除?
扣除主體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也可以比照執行。
Q8: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可以。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
例如,嬰幼兒A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嬰幼兒B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500元的標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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